環(huán)境污染防治專用設備、工程機械、建筑機械及配件、鋼結構件、通用設備研發(fā)、制造、售后服務及技術服務;建筑工程機械租賃與維修;汽車銷售(除品牌汽車);普通貨物道路運輸;潤滑油銷售;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和技術的進出口業(yè)務(國家限定企業(yè)經營或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和技術除外)。(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) 一般項目:石油鉆采專用設備制造;石油鉆采專用設備銷售;租賃服務(不含許可類租賃服務)(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,憑營業(yè)執(zhí)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)